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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医药业特点预测
    (1)产业分化加速
    后GMP时代的中国医产业正全面步入“战国时代”,企业分化在速,2006
年这种趋势将更加明显。去年年末,老牌劲旅三九系在一片追债声中坍塌,而
怀着医药帝国梦想的华源系没折腾几年就步履维艰。与此同时,康恩贝、神威、福瑞达等一批新生代企业凭借各自的核心能力纷纷挤入制药企业百强榜前列。
    在流通领域,企业分化也将加速。2006年医药商业仍将在微利时代寻找商机。新型民营医药产业企业仍将在2006年引导国内流通业的创新思路,伴随着
第三终端农村市场这一新的终端市场的崛起,明年大医药物流企业的区域化竞
争将加速。而随着处方药全凭处方销售,社会零售药店的关闭、兼并将加剧,零售药店市场份额将逐步集中在大型连锁药店手中。而民营批发企业九州通也在四处扩张企图在几大区域建立配送网络,不久前又不惜代价二进重庆,希望把业务范围覆盖到西南市场。合并加剧医药商业的集中度将会进一步得到提升。

   (2)农村市场成为争夺新焦点
   预计到2006年,低价药品在农村市场的销售比例将由现在的不足10%上升
至60%。同时,由于农村市场销售网点过于分散,需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
   据了解,广药集团旗下的潘高寿、白云山和黄、星群等企业已将其下一个
营销重点放在二级城市和农村,其产品正在向中等城市、县城甚至村镇销售网
络渗透。
    除广药外,东盛、康恩贝等国内大型药企也都纷纷将目光聚焦农村市场。
就连西安杨森、中美史克等外资药企也开始对第三终端产生浓厚的兴趣。据悉,中美史克则已经制定“水解计划”,开始试水农村市场开发。

   (3)外资加速拓展中国市场
    目前世界前20名的跨国制药公司都已在中国合资办厂,有的还拥有了自己
的独资企业。世界制药巨头大规模进入中国建厂的行动已经基本完成,跨国公
司从现在开始逐渐从原来的注重产业投资向注重研发投入转变。
    继2002年1月诺和诺德第一家在中国(北京)设立开发中心后,跟着有阿斯利康、礼来、罗氏纷纷在上海浦东建立R&D机构,GSK在天津建立非处方药的研发中心、欧加农在南京建立各自的研发中心。去年底,全球最大的制药商辉瑞公司在中国建立首个世界级研发中心。中国已经成为跨国公司研发转移的首选。
    不过,不少跨国制药企业的在华研发中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趋势,在筛选新药时开始更多关注我国的中药材和中药产品,从中药产品中提取
有效成分,研制出新的化学药品已提上跨国制药企业的研发日程。这表明,国
内中成药市场竞争将加剧,这将给国内企业的中药研发带来压力,而更值得关
注的是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已刻不容缓。
    而随着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规范,外企引进新药的最大顾虑正在消
除,2006年很可能是外资新药上市的高峰期。前不久,礼来公司表示今后5年将在中国加速引进15种新药,这种新药上市速度是之前少有的。而诺华、罗氏、阿斯利康等也都纷纷表示会加快在中国新药上市速度。

   (4)药品新政主导全局
    按计划,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国的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要全凭处方。此
前还明确规定药店不得出售麻醉药品等9类药品。预计该政策的影响将在今年
下半年会有所体现,这会给药店经营带来较大冲击。
    另有消息透露,有关部门正在关注医药产品一药多名的问题,很有可能在
2006年出台针对“一药多名”产生诸多问题的解决政策。
    此外,仿制药申报的大幅增长已经在2005年受到关注,尤其是仿制风潮正
在席卷中药产业,已经造成了两方面的影响。首先是审评部门的工作压力越来
越大,其次就是下游的低水平重复日益严重。
    有知情人士透露,国家正在酝酿对仿制药申报进行调控,以遏制目前的仿
制风潮,假如2006年有政策出台的话必将对整个新药研发领域产生新的导向作
用。

    (5)药品降价是趋势
    国家发改委将对三大定价机制“动手术”,方案将在2006年上半年陆续出台。
    1.政府定价范围扩大
    相比此前的降价方式,今后价格管理的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由政府制
定价格的药品由原来的1500种扩大到2400种左右”。国家发改委已重新修订了定价药品目录。
    在新增部分中,除了原有的300种麻醉类、精神类、免疫类和计划避孕药具
保持不变外,主要是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下称医保目录)中1300种报销药品增加至2100种。这2400种定价药品,占国内市场流通数的20%左右,占市场销售总额的60%左右。
    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上述药品将实行政府统一定价和确定最高
零售价相结合的价格调控政策。
2.OTC定价权转移.
    第二大定价机制的变化则是把全国划分为6大区,即西北、华北、西南、
华南、华东、东北六个区域来协调非处方药(OTC)的定价问题。目的也是为了
最终拉下药品价格。
    此前,2005年8月,国家发改委将非处方药的定价权下放给了省级价格主
管部门,处方药则由国家发改委定价。
3.药品出厂价上包装
    药品最小的零售包装上须标注出厂价、建议零售价。据透露,新《药品政
府定价办法》2006年上半年将正式出台。目前该办法草案已出炉。有关人士在听证会上指出,目前标注出厂价和零售价并不是完善医药体制的根本办法,但可能是控制价格最快捷的一种方法。
    除了药品标价,新的定价办法还有以下变化:实行分类定价,即专利药实
行个别定价,原研药(已过专利保护期)采用比较定价,而仿制药可能采取统一
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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